一、根据《美网下注市高层次人才在中心市区刚需购房实施方案》(建房〔2019〕49号)规定及《美网下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美网下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将产业实用人才纳入高层次人才购房范围的通知》(泉建房(2020)33号),本项目提供10%的住宅房源(共有88套),供高层次人才及产业实用人才(以下统称高层次人才)刚需购房。高层次人才购房家庭数量小于高层次人才房源数量剩出的房源,以及选房结束后的剩余房源,转入刚需房源回归公证摇号流程。高层次人才房源数量未能满足报名的高层次人才购房家庭,未参与选房的高层次人才购房家庭在大美网下注范围名下无住房(离婚或房屋转让未满12个月的,按离婚前或转让前家庭名下住房套数计算,刚需和非刚需购房家庭的住房套数均按此标准计算),可以参加刚需认筹。
二、为满足刚需购房家庭的住房需求,本项目扣除高层次人才住宅房源共有790套住宅,按70%比例配比刚需房源销售给刚需认筹购房家庭,按30%比例配比非刚需房源销售给符合购房条件的购房家庭。刚需认筹购房家庭数量小于刚需房源数量时,剩出的刚需房源自动划转为非刚需房源。高层次人才房源、刚需房源和非刚需房源楼盘清单将在售楼现场和“闽南龙湖”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三、刚需认筹购房家庭,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鲤城区、丰泽区、美网下注美网下注区户籍家庭(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在美网下注中心市区内名下无住房;美网下注中心市区以外户籍迁入的需满12个月;离婚或房屋转让未满12个月的,按离婚前或房屋转让前家庭名下住房套数计算。
2.在鲤城区、丰泽区、美网下注美网下注区缴交满3年的社保、个人所得税、住房公积金三项之一,或办理居住证满3年以上,且家庭在美网下注中心市区无住房。
3.35周岁以下非美网下注中心市区户籍、全日制本科学历以上在鲤城区、丰泽区、美网下注美网下注区缴交满6个月的社保、个人所得税、住房公积金三项之一,或办理居住证6个月以上,且家庭在美网下注中心市区无住房。
4.在鲤城区、丰泽区、美网下注美网下注区认定为第六、七层次的美网下注市高层次人才,缴交满6个月的社保、个人所得税、住房公积金三项之一,或办理居住证6个月以上,且家庭在美网下注中心市区无住房。
5.对已在美网下注市范围内办理台湾居民居住证的台胞,可享受美网下注市户籍居民同等购房政策。其中,在美网下注中心市区办理台湾居民居住证,且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住房的,可参与美网下注中心市区刚需摇号购房。
四、非刚需认筹购房家庭,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鲤城区、丰泽区、美网下注美网下注区户籍家庭,且家庭在中心市区仅有1套住房。
2.美网下注市非中心市区户籍在全市范围内没有或仅有1套住房,且家庭在美网下注中心市区无住房。
3.户籍新迁入鲤城区、丰泽区、美网下注美网下注区,且家庭在美网下注中心市区无住房,但迁入未满12个月的。
4.非美网下注市户籍在鲤城区、丰泽区、美网下注美网下注区缴交满1年的社保、个人所得税、住房公积金三项之一,或办理居住证1年以上,且家庭在美网下注中心市区无住房。
五、认筹人应对家庭信息(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为一个购房家庭单位)如实申报,对申报的信息及上传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规性负责,相关部门核实到不实申报者将取消认筹资格和购房资格。